有人問:「把魚類放生,可能會被人再捕而殺食,那麼放生豈不是變成了浪費金錢?」
答:人皆有死,可是醫生不會因一句「人皆有死」而捨病人於不顧。甚至是患了絕症的病人,醫生也會盡力療治,以期延長他的壽命。病者家人也不會因一句「人皆有死」而不願花金錢以延長其壽命。但是,放生前必定要弄清楚一點,就是淡水魚應在淡水放生,深海魚應在大海放生。「惡魚」不應與「善良」的魚放在同一魚池或河塘,以免放生了「惡魚」,但是其他魚類卻成了牠的糧食。引入外來魚在本港放生前應查明會否破壞本港的自然生態,這都是要弄清楚的。
還有一點很重要,不應在兩三日前向魚販訂購魚類。這樣魚販便會請魚夫額外多補一些魚以供放生。這些供放生的魚在被網捕時可能已受了傷,甚至死亡。這好比把一個健康的人折磨成病,然後大家「大發善心」籌款治他的病,豈不是愚痴之至?
至於放生鳥類,只可稱為「放自由」。但是,當長居籠中的鳥得了自由後能否再適應大自然的生活?長期在籠中受餵飼的鳥是否已失去覓食本能?卻是諸位善長人翁必需先要考慮一下。其實,食長素及不畜養鳥類是最徹底的放生。